
2月1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7.74万元,占总成交额2.91%;游资资金净流出159.82万元,占总成交额5.98%;散户资金净流入82.07万元,占总成交额3.07%。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公司将持有的东尼新能源10%股权转让给湖州兰知春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交易对价3,335.67万元,用于股权激励;同时将持有的21.698%股权转让给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湖州市人才创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交易对价23,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尼电子对东尼新能源的持股比例由65%降至33.302%。湖州兰知春序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东尼新能源2026年至2028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4,000万元,未达标将进行现金补偿。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由沈晓宇主持,5名董事全部出席,议案均获全票通过。其中,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3月2日召开,具体信息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4:00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A幢201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及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本次会议审议《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2月24日。股东可于2026年2月27日前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登记参会。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计31.698%股权,其中21.698%股权转让给湖州东利和湖州人才基金二期,交易对价23,000.00万元;10%股权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湖州兰知春序用于股权激励,交易对价3,335.6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65%降至33.302%,东尼新能源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业绩承诺方承诺东尼新能源2026年至2028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4,000万元。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30日。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收益法评估结果为106,000.00万元,市场法评估结果为136,800.00万元。最终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106,000.00万元。本次评估为湖州鑫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提供价值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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