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被责令改正涉未按规定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 时间:2026-04-15 09:11:52

蓝鲸新闻4月14日讯,近日,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决定书显示,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按规定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时,公司存在出资并担任未备案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该未备案有限合伙企业存在外部出资人并对外投资的情形。
对此,安徽证监局决定对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