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制权变更后的资产注入,是A股重要的资本运作方式。过往不少资本方会采取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快速推进资产注入的模式,完成资产证券化布局。
步入2026年,资本市场监管持续收紧,原本简单的资产暂缓注入承诺,转变为包含股权锁定期、质押限制、杠杆比例、资产注入期限等在内的全套约束条款。传统“先拿控股权、短期内注入资产”的运作空间不断收窄,控制权交易正式迈入强合规、长周期的新阶段。
中大咨询长期深耕资本市场政策研究,持续跟踪控制权变更监管动态。基于此,本文将围绕控制权变更后的资产注入规则变化,结合市场真实案例拆解监管底层逻辑,梳理新规之下企业落地资本运作的实操方案。
在过往实践中,控制权变更后1年内快速实施资产收购的案例并不少见。这类交易多以“第三方资产”为标的,以现金或发行股份+现金的方式推进,且收购方在控制权变更时针对资产注入问题仅作“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计划”的非刚性承诺,为后续操作留下了充足空间。
近期,控制权变更披露要求全面升级,交易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不再局限于资产注入事项,而是延伸至收购方锁定期、原实控人安排、质押限制、杠杆比例等多维度内容,全方位约束后续资本运作空间。
注:*ST步森、富临运业、百邦科技、百花医药收购方虽承诺36个月内不注入自有资产或不进行重大重组,但存在兜底条款,约定未来如有需要将及时披露
对比前后两类案例,可以直观看到监管逻辑的变化:从“暂无计划”到“承诺包约束”,控制权交易披露口径日趋严格。
核心洞见:近期控制权交易已演变为围绕锁定期、质押、杠杆、资产注入的综合承诺安排。该变化并不等同于禁止后续并购,但意味着“先拿壳、短期装资产”的合规和监管成本提高。
监管法规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重组上市情形的,构成重组上市。
本轮监管趋严的核心,并非一刀切禁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而是通过一系列承诺条款,防范借控制权变更规避重组上市、炒壳等乱象,维护市场秩序。当前控制权变更交易文件中的各项承诺条款,均对应明确的监管意图:
· 收购方股份锁定期多数案例为60个月——强化长期持有约束;降低短期买壳、炒作、转让退出预期。(监管含义:保证控制权稳定性)
· 原实控人锁定期/不谋控常见为36或60个月——保证控制权变更真实性;避免新老股东之间隐性控制或抽屉协议。(监管含义:防范控制权反复)
· 未来质押承诺常见为36个月——防止高比例质押融资;避免控制权不稳定及资金压力传导。(监管含义:防范资金风险)
· 资金杠杆比例多数不高于50%——压降高杠杆收购风险;防止资金来源不实及后续偿债风险。(监管含义:防范财务风险)
· 资产注入承诺常见为12个月内暂无计划及36个月不注入自有资产——回应《重组办法》第十三条36个月窗口期,防止通过控制权变更规避重组上市。(监管含义:防范规避重组上市)
核心洞见:“36个月不注入自有资产”不等于“36个月不能做任何并购”。其主要限制收购人、实控人及其关联方资产短期注入;收购独立第三方资产、市场化并购,理论上仍有空间,但需更强的独立性、商业合理性和信息披露论证。
在新的监管环境下,控制权变更及后续资产注入的操作需要前置规划,在合规边界内保留最大操作空间。
实务中,收购方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前,通常已与上市公司、原股东就后续产业方向及第三方资产储备形成基本共识。后续方案设计的关键,需将承诺口径、交易文件和后续操作边界控制在“第三方资产、市场化交易、尚需上市公司独立决策”的框架内,避免被认定为收购方自有资产短期注入或控制权交易的一揽子安排。
控制权收购阶段:承诺可限制“自有资产注入”,不建议限制“第三方市场化并购”。
· 12个月层面:不承诺绝对不做并购,而是披露暂无明确具体重组计划,同时保留第三方资产收购空间。
· 36个月层面:参考目前案例,承诺不注入自有和关联方资产,但不排除独立第三方资产收购。
该方式既回应监管对“买壳后注入自有资产”的关注,又不堵死第三方优质资产并购路径。
控制权交接后:尽快收购第三方资产,推荐“控制权交割-治理稳定-现金收购控股权”路径。
后续项目建议采用“12个月暂无明确具体资产注入计划+36个月不注入收购方控制资产+保留第三方市场化并购空间”的承诺组合。
实操上,收购方可前期与上市公司、原股东共同确认产业方向和潜在第三方资产,但正式交易应在控制权交割和治理稳定后,由上市公司按市场化原则推进。该路径既符合控制权交易商业逻辑,也能为收购方尽快推动第三方资产收购保留最大操作空间。
苏州申泽瑞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泽瑞泰”),是专为收购宏辉果蔬设立的专项并购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昊宁同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宁同兰”),实控人为叶桃、刘扬及苏州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为苏州市财政局)。该平台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国资与产业资本协同拿下宏辉果蔬控制权并推动其供应链升级。
在治理机制上,申泽瑞泰设立由三名委员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名合伙人各提名一位,所有决策需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赞成通过,涉及公司核心经营与治理事项需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这种设置既保障苏州国资的重大事项决策权,又确保叶桃、刘扬团队的日常运营主导权,实现国资资金实力与产业方管理经验的互补。
叶桃、刘扬作为产业方核心人物,具备丰富的医药企业运营经验,旗下腾瑞制药深耕创新药研发生产,苏州国资则能提供政策、资源与资金支持,二者协同将为宏辉果蔬带来供应链金融、冷链物流网络拓展等方面的赋能,助力其巩固果蔬供应链龙头地位。
协议转让:2025年6月13日由叶桃、刘扬及苏州国资共同控制的收购平台苏州申泽瑞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泽瑞泰”),与宏辉果蔬原控股股东、实控人黄俊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存量股份。交易标的为黄俊辉所持宏辉果蔬1.5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4%;转让价格确定为5.68元/股,对应交易总价款8.60亿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方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原控股股东表决权放弃:为进一步巩固新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稳定性,双方同步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作为协议转让的补充保障。约定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且申泽瑞泰全额支付第三期股份转让款后,黄俊辉不可撤销、永久放弃其持有的剩余6844.6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确保黄俊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始终不超过8%。该条款从制度上规避了原股东后续争夺控制权的风险,大幅提升了新实控人对上市公司的掌控力,为后续治理调整与战略推进筑牢基础。
上市公司治理安排:宏辉果蔬于2025年9月8日经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产生由4名非独董、3名独董组成的第六届董事会,除1名独董留任外原董事会成员均退出;非独立董事中,苏州国资背景2人,民营背景2人(1名为原民营实控方代表,1名属民营产业方背景),高管均出自民营背景;另设3名无关联独立背景董事,形成国资、民营原方、民营产业方与独立第三方相结合的多元董事背景架构,兼顾国资管控、原民营主体业务延续及民营产业方运营管理需求。
宏辉果蔬的股价涨幅情况:协议签订前一天,宏辉果蔬收盘价为6.24元,对应市值35.59亿元;2026年5月27日收盘价为11.10元,对应市值约67.57亿,涨幅89.88%。
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美药业”)成立于2002年11月15日,总部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是一家致力于复方降压、降脂、降糖药和心脑血管药的现代化高科技创新型制药企业。
抚州鸿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江鸿实际控制企业;抚州鸿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江样其实际控制企业,江鸿和江样其系兄弟关系。施美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江鸿。
施美药业近年来运行良好,专注于仿制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已在改良型创新药、创新药方面进行深入布局研究并取得诸多阶段性研发技术成果,并向客户提供自主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定制化生产和委托加工(CDMO)等一站式综合服务。2025年营收为35,556万元,净利润为14,521万元。
2026年4月27日,宏辉果蔬与江鸿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宏辉果蔬将受让江鸿持有的施美药业41.128%股份(对应施美药业4,318.44万股股份)及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
施美药业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86,000万元,账面净资产56,366.55万元,增值率为229.98%。结合施美药业交易前拟进行15,000万元的利润分配,交易双方最终协商确定施美药业100%股份作价为人民币170,213万元,本次41.128%股份(对应施美药业4,318.44万股股份)的交易作价为人民币70,005.20万元。
协议约定,施美药业新任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宏辉果蔬或其子公司有权提名2名董事会成员(其中1名宏辉果蔬或其子公司提名董事担任施美药业董事长),江鸿有权提名1名董事会成员。
江鸿将促使施美药业股东抚州鸿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汇投资”)之合伙人会议审议同意自本次股份转让之交割日起永久放弃行使鸿汇投资持有的施美药业1,720万股股份(对应江鸿通过持有鸿汇投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施美药业16.38%的股份)所拥有的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因施美药业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导致放弃表决权对应股份数量增加的,前述新增股份的表决权也随之全部放弃行使,前述表决权放弃安排不可撤销或终止。
本次交易完成后,施美药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宏辉果蔬,施美药业将纳入宏辉果蔬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启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启瀚”),成立于2021年4月,注册地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是启明创投旗下专注于并购投资的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启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启明创投创始人邝子平。
苏州启瀚的核心背景为头部创投机构启明创投,目前旗下管理11只美元基金,7只人民币基金,已募管理资产总额达到95亿美元。自成立至今,专注于投资科技(Technology)、医疗创新(Healthcare)等行业早期和成长期的优秀企业。截至目前,启明创投已投资超过580家高速成长的创新企业,其中有超过210家分别在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香港交易所,上交所及深交所等交易所上市,或通过并购等方式退出,有80多家企业成为行业公认的独角兽或超级独角兽企业。
启明基金是拟设立的由苏州启瀚作为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用于实际执行本次交易。根据苏州启瀚与郭建国、郭田甜、大成瑞信于2025年1月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启明基金拟协议收购股份转让方持有的合计17,756,720股上市公司股份,其中郭建国转让股份5,359,920股,转让价格为28.26元/股(停牌前收盘价为30.31元/股,折价率为6.76%);郭田甜转让股份2,321,240股,转让价格为24.25元/股(停牌前收盘价为30.31元/股,折价率为20.00%);大成瑞信转让股份10,075,560股,转让价格为24.25元/股。合计转让总价约为人民币4.52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结合《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相关安排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建国出具的《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函》,天迈科技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启明基金,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邝子平。
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芬能”),2011年7月6日成立于上海,是一家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下游来自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和新能源行业的客户提供成套定制化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其控股股东为横琴科循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控人为韩非。
上海芬能致力于帮助制造型企业搭建自动化、柔性化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各类智能装配测试产线、精密检测设备,主要应用于下游客户零部件及终端产品的组装、性能测试环节。其2025年总资产为9.47亿元,总营收为4.52亿元,净利润为4,852万元。
2026年5月7日,天迈科技披露收购预案,整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天迈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横琴科循、横琴瑞成、苏州启芬、联信志诚、华皓蓝谷、苏州启迅、聚源信诚、国创至辉、元禾鼎盛、广州豫博、上海泓钛鑫合计持有的上海芬能4,976.7441万股股份(占上海芬能总股本96.45%),股份发行价格为43.33元/股(停牌前股价为56.02元/股,折价率为22.65%),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等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交易完成后,上海芬能控股股东为天迈科技,实控人为邝子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